主页 > 生活频道 > 深圳民生 > 正文

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及政策解读

[作者:sulong2]
2019-11-05 15:39
  据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那么哪些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呢?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是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及政策解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及政策解读

  一、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

  “1、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2、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及政策解读
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及政策解读(图源摄图网)

  二、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

  15%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生活服务业。

2019年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及政策解读
     

点击下载: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 87号)规定,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行业属于(按照销售额占比最高的生活服务业子项勾选,只能选择其一):

  生活服务业包含:

  1.文化艺术业

  2.体育业

  3.教育

  4.卫生

  5.旅游业

  6.娱乐业

  7.餐饮业

  8.住宿业

  9.居民服务业

  10.其他生活服务业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最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沿江高速国展中心收费站开通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