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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名深圳游客阳朔被涮 团购再生质疑(2)

[作者:董食]
2011-10-25 09:08

  “超值宾馆”实为偏僻民居

  10月2日晚,游客自费吃过晚饭后,旅行社将他们安排在阳朔县白沙镇三栋位置偏僻的民居内。由于床位不够,一些游客被迫要求两人睡一张床,一些游客则被安排睡在临时放置的行军床上。据游客反映,当晚住宿条件极为简陋,仅相当于“十元店”的水平。然而,团购网站上至今仍写着:费用包含“2晚宾馆住宿”、“价值240元”。采访中,游客刘先生在电话中回忆了当时的情形:“出来两天,多数时间在车上,游览时间非常短,大家吃不好,睡不好,也玩不好,与导游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10月3日早上,旅行社取消了费用中包含的早餐,车到景点后,导游为每个游客发了一个包子草草了事。在漓江景区,由于上船游览时间有先后,结束时间却是统一的,导致一些游客只游览了半程便被迫离开。此时已是上午10时30分,距离计划返程时间下午2时还有3个半小时。由于游客拒绝进购物点,旅游巴士在阳朔街头晃悠了整整两个小时。至此,费用中包含的7个景点,游客实际上只匆匆玩了4个,腾龙古道、骑自行车游十里画廊、大榕树等景点均被取消。

  获赔后被要求签字不再投诉

  10月3日中午1时左右,导游要求游客签字,大概内容是让大家承认因国庆人多、塞车、导致部分景点没有游览,为自己免责,此举遭到全体游客的反对。同时,游客提出的赔偿事宜也遭到导游的拒绝。下午2时左右,游客刘先生无奈之下拨打了深圳市政府和旅游部门的假日值班电话,强烈要求赔偿。据市消委会介绍,当日下午3时35分,值班人员接到了12315转来的投诉电话,了解了刘先生等50多名游客的相关投诉情况后,立即向市旅游部门通报。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市消委会复电刘先生,建议保留好景点、住宿、餐饮等票据及旅游合同,拍下照片,保存投诉证据;安全返程后,凭相关证据提出书面投诉索赔。由于游客们当时情绪较为激动,没有接受市消委会给出的处理意见。

  下午5时左右,刘先生接到了旅行社的电话,称愿意作出赔偿,并提出由导游先行垫付。起初,导游称自己是打工的,无力代旅行社赔偿,后经过协商,导游最终赔偿每名游客86元,却又要求游客签字,收到赔偿款后不能再投诉,此举再次遭到多数游客拒绝,仅少数人收到钱后签了字。游客与导游间的冲突到此暂告一段落,旅游巴士于下午6时离开阳朔返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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