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凝聚部门合力组织好产销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对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推动15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有效落地。举办2020年全国消费扶贫论坛,为重点消费城市和贫困地区搭建交流合作、产销对接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推介一批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消费扶贫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浓厚氛围。(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大力实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在“扶贫832平台”开设“保供给、防滞销”活动专区。(财政部、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
(三)继续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向直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协调引导有条件的驻京办事处在京开展本省(区、市)贫困县农产品销售推介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管局、扶贫办)
(四)落实关于开展消费扶贫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中西部贫困地区进行扶贫产品认定,组织东部地区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扶贫产品销售,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消费扶贫,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
(五)深入开展“农校对接”消费扶贫行动,建立信息化平台,依托中国校园团餐联盟采购扶贫地区产品,开展农校合作,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大采购量,开展面向高校的订单农业。(教育部、扶贫办)
(六)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力度,推动贫困县农产品进医院常态化。(卫生健康委)
(七)继续推动中央企业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鼓励采取“以 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发挥中央企业专业化运作优势帮助扶贫产品打造品牌、提升知名度、提高附加值。(国资委、扶贫办)
(八)继续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消费扶贫行动,采取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搭建电商销售平台、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等多种形式,继续面向贫困地区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民营企业优先采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全国工商联、扶贫办)
(九)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职工疗休养等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贫困地区,在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全国总工会)
(十)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依托全国青年电商联盟平台,整合电商平台和电商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馆,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引导各级团组织、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探索通过公益模式扶持贫困地区品牌和产品。(共青团中央)
(十一)发挥女企业家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号召女企业家、女带头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妇联所属基金会作用,积极募集社会资金,创新开展妇女消费扶贫公益项目。(全国妇联)
(十二)结合军队帮扶工作,号召有关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 区部队继续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积极开展军队副食 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工作,研究探索依托地方政府优先将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纳入筹措体系的措施办法,推动军队消费扶贫延伸拓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十三)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打造优势品牌。(中央统战部)
(十四)引导和动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参与脱贫攻坚。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通过组织发动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慈善组织利用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动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民政部)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