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药品采购制度改革:中标药品二次遴选砍价
为降低医药成本,深圳将改革药品采购供应制度。近期,市卫人委已经印发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试行)》,建立了中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二次遴选制度,通过医疗机构外部专家的参与,降低其选用高价药品的比例。
下一步,深圳将探索由市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实行集团化采购模式和常用药品“厂院直销”模式。由市公立医院管理部门制定本市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目录,以广东省药品统一采购中标目录和中标价格为基础,对进入公立医院的药品实施二次遴选,与中标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代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集团式采购,并实行统一配送,降低药品入库价格。
在实施“厂院直销”模式上,将由市公立医院管理部门选取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单位,探索建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以此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或以不高于广东省同品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为前提,参照周边地区中标品种和中标价格进行采购。
4.建立药企与药房竞争机制: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将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深圳将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配齐本市公立医院所有用药,并加强对药品进货、验收、储存、调剂等环节的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为公立医院处方提供调剂服务。
日前,市卫人委已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凭处方外购药品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允许门诊患者外购药品,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指导患者正确外购药品。要求相关零售药店应加强人员配备、药品质量控制和管理,保障药品安全。这项改革的实施,可以使药店与公立医院药房形成竞争之势,打破公立医院垄断药品零售的现象,倒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务。
5.查处商业贿赂:医生拿回扣将被开除
针对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特点、主要成因,市卫人委从6月26日起,在全系统实施“五条禁令”:禁药械采购回扣,禁物资供应回扣、禁外泄统方信息,禁涉利礼金红包,禁开单提成获利。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当事人,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免除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职务。
6.健全监管机制: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采购不低于30%
为了降低患者看病费用,遏制大处方、大检查,深圳市卫人委要求三级医疗机构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品规数不低于采购品规总数的30%,二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40%,其它医疗机构不低于50%。
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药事管理,进一步督促其落实好卫生部发布的331个临床路径管理标准,推进基本疾病诊疗服务的标准化。抓好医务公开工作,让群众“五明白、五知道、五放心”,即让患者明白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主管医生姓名。让患者知道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更让患者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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