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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均医疗费用45.9元 医疗改革仍存阻力

[作者:yjgccd]
2011-11-29 15:58

 “随着群众个人医疗需求的增高,真正让群众方便看病、便宜看病,仍然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坚定的推进医药卫生体系改革。”11月28日,在接受迎接党代会集中采访活动中东莞市卫生局副局长林卫平向我们讲述了过去五年,东莞在推进医疗卫生体系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并畅谈了今后五年医疗事业发展方向的设想。

  平均每平方公里有1家医疗机构

  据悉,截至2011年9月底的统计,东莞市经登记注册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有2549所,按全市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计算,平均每平方公里用有1所正规医疗机构。

  对于这样一条数据,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东莞市医疗资源在过去五年有了显著的提高。就单纯从医疗机构数量来看,与2007年底相比,增加了54.6%。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在医疗卫生的基本工程建设方面共投入约57亿元,全市医院业务用房总面积已达到212.17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三位(仅次于广州414万平方米、深圳235万平方米)。

  对于东莞的医疗机构的设置,林卫平说,“东莞现在已经做到每个镇街各拥有1家镇级公立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采访中,他还专门强调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重要性,“除了医疗以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担负着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共六大功能”。目前,东莞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390个,已初步形成高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对此,有记者提出疑问,调查显示有些社区的卫生机构一直处于门庭冷落的状态。如此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会产生冗余?林卫平回答说,“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和一些人员流动比较大的社区。很多人虽将户口挂在社区,但由于人长期在生活在其他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的准确性。”

  据他补充介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按照八千至一万人为标准设置的。今后在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过程中,会更加注重机构的设置优化,把重点放在对网点布局的“调整”上,而不是盲目的“增加”。

  人均医疗费用45.9元

  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问题上,市卫生局为我们展示了一组数据:2011年1月至9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人数达1081.5万人次,报销前人均费用45.9元,群众满意度达84%。

  “个人的医疗需求越来越高,在降低群众的医疗费用方面,我们会在强化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争取更多的财政补助。”据林卫平介绍,我市社卫生服务机构是隶属于镇街政府的财政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社区居民按属地原则就诊可享受基本医疗费用最高70%的报销。目前,社区居民的参保人数已达600多万人,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方面的需求。

  从2010年12月起,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据悉,广东省已准备开展新一轮的药品集中招标,市卫生局将加大对地方医疗机构的监督,坚持推行“阳光用药”,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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