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放了二胎生育政策,这一惠民的政策也让不少家庭顺利迎来了第二个孩子。下面为大家介绍2020深圳二胎生育登记办理指南,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
一、受理条件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二、申请材料
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二孩生育登记)(点击下载)
2、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4、居民身份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三、办理力促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实名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在线提交“二孩生育登记”申请。
(2)网上提交申请后,可在线关联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和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含外省签发),如无关联电子证照的材料,可拍照上传。
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在线核验电子证照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当场)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收到申请请求后,在线核验证照材料,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并提交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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