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辨》文认为“‘坑儒’的故事说不定就是(孔子八世孙)孔鲋编造出来的”,转瞬之间就把这个只表示有可能却不大有把握的推测语气“说不定”急剧放大,一口咬定“秦始皇坑儒的故事十有八九是孔鲋编造的”。这个论断是没有根据的。“孔氏有古文《尚书》”,当时立于学官的则是今文《尚书》。所以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的当然就是古文《尚书》。《汉书·儒林传》指出,《史记》中的《尧典》、《禹贡》、《洪范》等多篇“多古文说。”司马迁素来以博学多才和治学严谨著称,他既然会取当时不占主流地位的古文《尚书》而舍今文,也足以证明他对孔安国学识与为人的信任,从而也就可以佐证孔氏在坑儒这样重大的问题上不会妄言。
至于《辨》文说“司马迁写人叙事注意细节。”令读者有“面对其人,身临其境”之感,但是由于《史记》“基本上因袭”《说苑·反质》,“缺少细节,如被坑杀儒生首要人物的姓名、坑杀儒生的具体办法、详细地点等”都没有交代,这可真让人啼笑皆非了。《秦始皇本纪》将焚书坑儒的前因后果说得明明白白,侯生、卢生等怎么得罪的秦始皇,李斯如何进言,侯生、卢生等如何商议并且逃跑,后来秦始皇怎么大怒,并将四百六十余人坑杀于咸阳。事件、人物、时间、地点一应俱全,言语生动,细节丰富。难道还要指出坑杀于咸阳哪个村子,描写如何挖坑,是一个一个推下去还是统统打落坑内然后军士填土不成?那还是太史公的文笔么?
问题并不在于“焚书坑儒”四字连用这个词语是什么时候出现,秦或西汉初年有没有用过,而是秦始皇时究竟有没有发生过“焚书”和“坑儒”这两件事。重要的是事实,不是用语。《史记》中已经多处明确记载了“焚书”和“坑儒”两件事情,西汉前期人孔安国上距秦始皇焚书坑儒时间不足百年,把这样两件事连成一词,不足为奇。司马迁家学渊源,治学十分严谨,不但充分利用皇家藏书极其丰富的有利条件博览群书,而且足迹遍及南北各地,实地考察,访逸问学,所以《史记》才被后世学人奉为史学圭臬。20世纪以来的许多重大考古发现和重要史学研究也证明《史记》的可靠。因此司马迁不可能随便听信某个人的“编造”就采纳其说,他既然如此明确地一再记述“坑儒”之事而且为后世所信,就是这个道理。
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不可能完全离开“猜测”、“推测”,重要的是去设法证实或证伪它。当然也可以在材料不足时用“大概”、“也许”之类的或然判断,不把话说死,作为一种看法也有一定的存在价值。但是却不能在众多“大概”而没有铁证的基础上得出完全肯定性的结论,尤其是不能随便推翻社会上已经存在多年的共识,除非你拿出足够的证据来。《“焚书坑儒”辨》中有大量“猜测”、“说不定”、“大概”、“十有八九”这样表示不确定的词语,却要得出秦始皇坑儒是背“黑锅”的结论,这哪里还有“实事求是是史学工作者应当永远尊奉的圭臬”的影子?
尽管《“焚书坑儒”辨》的作者很想彻底推翻秦始皇“坑儒”这个铁案,其实内心深处也还是虚得厉害,要不然就不会小心翼翼地声称“……坑儒,此事疑窦丛生,恐属子虚乌有”,而是坚决把那个“恐”字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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