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光明区秋季学位申请要开始啦!近日,深圳光明区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光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将于4月初启动(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学位申请所需材料一览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学区范围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商品房、房屋租赁凭证等(以上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同时提供居住登记信息(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家长所提供住房材料与居住登记信息保持一致。
申请学位时需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居住登记时间节点为2019年3月31日前);
(3)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2019 年 4 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三、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1)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参保证明,2019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四、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2021-07-09 14:57
2021-07-08 14:39
2021-07-08 14:39
2021-07-08 14:27
2021-07-08 14:26
2021-07-08 14:25
2021-07-07 15:33
2021-07-07 15:32
2021-07-07 15:31
2021-07-07 15:08
2021-07-07 15:06
2021-07-06 14:23
2021-07-06 14:22
2021-07-06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