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房屋租赁信息要怎么办理?一到求学季,家长们就不淡定了,尤其是在深圳租房的家庭。根据规定,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那么在深圳该怎么办理房屋租赁信息?
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流程
当事人可到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领取空白《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所需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1、持有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且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无法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的。
2、集体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开具的自建房使用证明;
3、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单位的房屋,须提供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未有主管机关批准文件的合作建房的房屋,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料及合作建房协议书;
5、尚未办理房地产权或不动产登记的,且有能够证明其产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加盖建设主管部门印章的竣工验收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回执),竣工验收超过120天,须出具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查档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注: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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