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租房家庭租赁证件时限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时限:
2019年秋季入学的,须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下同)前办理;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例如,2020年秋季入学的,须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
备注: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9月30日之后。
3、社保时限要求
自2020年起,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4、积分入学政策拟调整,光明区2019积分新政策
1)、学位类型划分有变
学位类型划分有调整,由四类增加至五类,主要差别为非光明区的深圳户籍儿童区分了购房、租房情况。
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台湾户籍儿童与深圳市其它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包括港澳户籍儿童。
学区购商品房,有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积分。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适龄儿童的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预报名期间,区文体教育局将每天公布各公办学校报名人数及学位类型明细,按招生计划预计初步录取积分等项目。
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核实家长所填写的积分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核实家长递交积分材料的真实性。
2)、社保积分规则放宽
新的政策里,社保积分规则有所放宽,医疗从连续时长变为累计,这样的话中断之前医保时长也能算上。但不意味着大家可以随意中断社保,因为非深户要满足连续一年社保不中断,从2018年8月开始算。
5、学区划分拟调整
2019年起,光明区有公办新学校投入使用,部分学校学区划分拟调整。
6、热点问题及答复
1. 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2019年5月起,无合法产权住房将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2020年学位申请时租房家庭该如何提供住房证明?
答:(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0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1分/月。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建议家长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
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光明文体教育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2.较多家长问到,2019年学位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小孩的身份证?
答:根据较多家庭小孩未办理身份证的实际,2019年光明区申请学位不硬性要求小孩提供身份证,可提供户口簿代替。
3.2019年非深圳户籍子女申请光明区民办学校学位也需要家长具有居住证和购买社保吗?
答:2019年非深圳户籍子女申请光明区民办学校学位也需要家长具有居住证和购买社保。根据《深圳市非深圳户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非深圳户籍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公民办学校)均需满足: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秋季光明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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