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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坪山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

[作者:刘火]
2019-03-26 10:20

  2019年的招生政策主体内容还是2018年的,但可能会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做相应调整,下面是2019年秋季坪山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秋季坪山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

  根据坪山区教育局发布的2019年学位申请有关事项提示明确要求实际居住,集体舍材料审核也是更加严格,积分入学政策也有变。

  一、关于房屋方面要求

  1、实行学位房锁定

  2019年,坪山区学位申请继续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未被学位锁定的房屋才可申请学位。

  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

  购房或者租房之前,家长可拨打0755-28472605或0755-89353010查询学位房锁定情况。

  2、房屋用途要求

  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

  3、租房时限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申请2019年秋季坪山区小一或初一学位,需提交2018年9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同时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4、各类房屋材料

  1.自购商品房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2.租房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2)如果房屋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集体宿舍

  (1)需要提供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2)需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需要提供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4)需要提供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5)需要提供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8年9月3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2019年起,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集体宿舍提供“蓝本”租赁信息资料,与个人提供“蓝本”租赁信息资料,两者在申请学位、积分计算等方面保持政策一致,请各位家长注意关注单位的集体宿舍租赁材料类别。

  4.集资房

  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5.自建房

  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6.私下交易房屋不能申请学位

  深圳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

  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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