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
“证照分离”改革
《实施方案》主要涉及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等。《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提出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中央层面设定类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地方层面设定类事项中取消审批1项,告知承诺1项,优化准营3项。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与经营许可有效衔接、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系统对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推进改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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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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