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一)不依法纳税。
(二)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任职情况汇总表》各1份(以上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内设一级部门设置表(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三)申报承诺书(可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打印后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四)《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个人申报表》,每位申报人各1份(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五)本单位申报人2018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文件(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注:所有申报材料仅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2019年度单位信息后,为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经汇总、确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信息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系统进行提交申报。
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cxrc2012/
(二)审核申报信息和材料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及申请人需配合业务审核部门补充或完善申报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确定奖励方案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年度奖励方案,并提交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
(四)发放奖励金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的奖励方案,将奖励金划入获奖人个人账户。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