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深圳工作的朋友们来说,许多人都希望能够入深户,毕竟深圳的许多便民政策都是需要深户才能享受,今天就给大家带来了一个好消息,6月24日,据从市发改委获悉,2018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申请工作将于6月25日正式启动申请,各位想入深户的小伙伴们是不是很激动呢,下面在来看看详细的介绍吧。
据悉,此次积分入户计划指标为10000名,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今年填报系统更新升级,在申请后台将规土委等部门需要核查申请条件的数据接入公安系统,申请人在申请填报阶段即可实现实时信息比对,信息有误也可在网上即时反应。
申请需满足三条件 婚姻登记时间要注意
“只要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并满足积分入户申请的基本条件即可申请。”据市发改委相关人员介绍,今年积分入户申请的基本条件与去年一致,包括三个方面:
一、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三、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且2018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成功申请率为40% 平台联网更便捷
进入试行期第二年的《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是深圳首个单纯的积分入户政策,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依法制定,其目的是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一条新的入户渠道。
据获悉,2017年度经过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总人数为25039人,经过复核后,最终符合申请条件的总人数为25431人,其中,购房者为24362人,租房者为1069人,购房者最高得分为841分,租房者最高得分为498.5分。最终,成功申请分数线为307分,成功申请率为40%,即每2.5名申请人中就有1名可成功申请。其中,307分同分人数共58人,排名为9943名—10000名,无需调剂增加入户指标。此外,有一名申请人因虚假申报信息被取消资格,并于两年内不得申请。
据市发改委相关人员透露,为提高初审效率及准确性,今年申请平台已完成对接市规土委、市住建局等所需数据的实时比对工作,实现初审网络化信息化,即申请人在申请填报阶段即可掌握实时比对信息。“今年申请人可以在市公安局申报系统上实时了解填报信息的情况,如果出现填报错误或者信息不符,申请人将无法完成申报,系统页面也会及时提示申请人补齐相关资料。”
市发改委相关人员说,去年未实现联网数据比对,因此出现有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同样可提交申请的情况,增加了审核时间及难度。今年实现数据比对联网,不仅减轻各职能部门的压力,而且也为申请者提供更充裕的时间作准备。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2016年8月8日,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明确我市增辟积分入户迁户渠道,并以积分制办法实施。2017年7月1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现将我市2018年度积分入户申请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二、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一)关于基本申请条件核查和积分计算的时点说明。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当日)。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
1. 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
经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8年9月30日当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权利份额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当前拥有和用于计算积分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拥有:
(1)申请人本人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2)申请人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夫妻双方拥有的权利份额之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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