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的奖金要上交?你听过这个理吗?近日,深圳就有这样的事,深圳一女子在答谢会上抽奖抽中了3000元,公司过后让她上交,她不肯,结果被公司辞退还遭起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事件起因:女子答谢会抽中3000元拒上交
张女士介绍,2016年12月29日,她和两位同事代表公司参加一个客户答谢会。南都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参加的这场答谢会有超过300位公司代表参与,活动现场还抽出了一、二、三等共45份大奖。
张女士手气特别好,抽奖中了一等奖3000元现金,但张女士并没有把3000块上交给公司。张女士:“去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个奖如果中了要给公司。”
张女士此前表示,中奖所得不应该属于公司。尽管公司的行政经理和业务经理和她说过3000元奖金的事,但她并没有上交。
事件发展:行政部发邮件辞退该女子
2017年1月3日,该公司行政部给张女士发了一封辞退邮件。
邮件声称,参加答谢会而获得的一等奖3000元属于公司公有财产,应该上缴,不得占为己有。公司方面认为,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忌损公肥私”一条,决定1月3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邮件还指出,公司将保留追究张女士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法律责任的权利。
张女士:“我中奖次数不多,以前中过手表、音箱,现金还是第一次,觉得运气很好。”
对于因为不上交奖金就被公司辞退,她很气愤。此前,张女士也拿出一部分钱请同事吃饭,并且保留了相关凭证。
事件后续: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归还3000元奖金
张女士坚持认为答谢会抽中的3000元归自己所有,无需上交,博奥特公司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退还3000元奖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7年2月6日,福田法院受理了此案,于2017年6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
博奥特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先生受邀参加答谢会,因事务无法按时参加,所以委托包括张女士在内的3名员工参加。博奥特公司认为,答谢会邀请的主体是企业客户,而非企业客户的某位具体员工,奖品是答谢客户的一种方式。
2、被告和原告构成委托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张女士:
1、中奖是随机性,在法律上是射幸合同,中奖的款项可以不归还给单位;
2、没有合同依据证明中奖的款项一定要还给公司;
3、参加答辩会的时间是晚上7点,是下班时间,博奥特公司没有给自己报销相关费用,却要求中奖的奖金归还公司,认为不合理。
事件结果:法院审理查明驳回诉讼请求
答谢会入场时,每个人发放了抽奖券,正券放在抽奖箱,副券自己拿着看,活动中将正券抽奖,中奖者拿副券领奖,且领奖券和领奖时都没有签收,张女士领奖后也请大家吃了饭。
福田法院认为,被告张女士虽然是受原告博奥特公司指派参与答谢会,但从抽奖过程来看,答谢会是按到场人头发放奖券,发奖券及领奖无需签收,所以答谢会举办方无从知晓获奖人身份,抽奖应认定为活跃气氛而进行的互动活动,与被告系被邀方无关。
6月19日,福田法院做出宣判,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仅仅因为3000元奖金未上交就被辞退,只能说这家公司也不值得待下去。
其实还有很多公司有很多奇葩理由来辞退员工,看看辞退员工的奇葩理由大盘点:
理由1: 某朋友的女友就在其中一家小公司做前台。这家公司是做“贸易”的,具体核心业务是啥她到现在也不清楚。某个周一早上她去上班,看到大门紧锁,屋内物品已在周末被搬空。应聘新工作时HR问离职原因,她回答:“公司搬家没有告诉我”。
理由2:闺蜜以前在一家外企工作,一天被CEO(老外)的老婆看到,第二天就被辞了,原因:CEO的儿子即将来此实习,怕他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hold不住。
理由3:我一闺蜜被挖到某公司工作不到半年被莫名其妙fire,前段时间跟公司前辈问出答案,原话是:“说白了,公司老板娘是小三出身,现在公司女员工差不多都开完了,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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