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利息的计算方式
“我的养老金为什么变少了?”多位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查询自己的社保账户后发现,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少了数十元甚至上千元。市社保局接受记者采访回应表示,金额“减少”是因为利率发生了变化,2009年个人社保账户里的资金是按3.95%来计算利息的,但国家新的文件已下达,定的利率是2.25%,所以本月月中社保局扣除了每个参保市民账户中多计的利息。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广东省相关文件,根据2009年央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账办法进行了调整。所谓“减少”的那部分,正是扣除的多计利息部分。据了解,此次账面金额发生变化的是个人社保账户中的养老保险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
社保局:只是计账利率减少了
记者随后致电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他们已获悉情况,今天将会向媒体通报说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胡女士解释了“个人账户缩水”的缘由。她说,目前每个深圳市民个人社保账户中的结余额是真实准确的,不能说是“个人账户缩水”,或者说“减少”,或者说“被扣除”。“在国家没有公布(2009年)利率之前,我们都会按照原来的利率给它计算一下,算出账户里有多少钱 。等 到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公 布(2009年)利率之后,我们就把利率调整过来了。所以不能说是减少,只能说是计账利率减少,计算出来的利息少了。社保局并没有把该给你的钱给减掉。”
胡女士说,3.95%是2008年的计账利率,2.25%是2009年的计账利率,这些利率都是由国家和广东省确定的,并不是深圳市社保局确定的。之所以确定2009年 社 保 个 人 账 户 的 利 率 是2.25%,是因为2008年年底,央行最后一次也是最近一次调息,把一年期存款利率降到了2.25%。今年1月份,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广东省社保局确定2009年个人社保账户余额的利息就按照2.25%来计算。
她还说,3 .95%的利率是2008年的平均利率,那一年央行多次调息,从年初的4%以上一直降到年末的2.25%,因此在计算个人社保账户余额时,采用了平均利率。她表示,这样的利率调整在每年年度结算完成后都会进行,时间就在年初。
焦点:计息方法显失公平?
据了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方法跟商业银行利息计算方法不同,国家劳动部1997年发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而“广东省社保局在每年的年初公布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账办法,深圳再根据省里公布的利率,对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额进行结算”。
有网友据此质疑,按照这样的计算方法,如果同一个参保人去年底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取走,就会比今年再取要多拿一部分钱,这样的计算方法有失公平。市社保局表示,确实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被多取走的这部分钱将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深圳社保部门已建议省社保局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利息计算方法,确保参保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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