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社保分局、社保站
办事说明:
事项内容:企业为其员工办理户籍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员工户籍变更申请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如单位申报错误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办理员工户籍变更:申请受理机关
社保机构各征收部门
温馨提示:
关于深圳市社保局以及各区社保分局、社保站的电话以及联系地址,请详见:深圳各区社保分局、社保站联系方式
企业办理员工户籍变更:决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及社保分局、社保站
企业办理员工户籍变更:办事程序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2、提供申报材料;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当月15日前(含15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办理结果拨打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电话或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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