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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

[作者:sulong2]
2020-07-01 13:00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5号),深圳宝安区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下面是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奖励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此处产值是指按照企业落户后下一年度年产值。

  (三)奖励标准

  1.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本奖励措施不受申报主体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
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图源摄图网)

  (四)申请材料

  1.申报基本材料;

  2.上年度上报统计局的产值报表;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该企业在回迁前,在宝安从事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

  (五)受理申报部门

  区投资推广署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在一般性流程“征求意见”后,增加以下补充流程:

  1、专家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2、署会议审议:经署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署长办公会议审议。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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