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5号),深圳宝安区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下面是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奖励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此处产值是指按照企业落户后下一年度年产值。
(三)奖励标准
1.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在我区实现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本奖励措施不受申报主体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申请材料
1.申报基本材料;
2.上年度上报统计局的产值报表;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该企业在回迁前,在宝安从事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
(五)受理申报部门
区投资推广署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在一般性流程“征求意见”后,增加以下补充流程:
1、专家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2、署会议审议:经署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署长办公会议审议。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深圳宝安区优质企业回迁奖励申请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