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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

[作者:sulong2]
2020-05-19 13:29

  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5号),深圳宝安区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下面是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第十条:“引进入选“国家文化企业30强”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认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四条“培育优质企业”:对新引进的入选“国家文化企业30强”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认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二)奖励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业;

  3.入选“国家文化企业30强”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认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将其总部迁入宝安。

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
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图源摄图网)

  (三)奖励标准

  1.对“国家文化企业30强”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其总部迁入宝安或在宝安新注册区域性总部的,给予500万元的落户奖励;

  2.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认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其总部迁入宝安或在宝安新注册区域性总部的,给予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四)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2.企业获得认定的证明文件;

  3.企业总部迁入宝安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5.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及申请日近三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五)受理申报部门

  区文体旅游局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由区文体旅游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专家评审。

  以上就是关于2020宝安区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申请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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