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至4月6日期间(共60天),全市登记注册在营运的巡游车驾驶员。无论是主班、副班还是机动驾驶员都可作为奖励对象,最多可领6000元!
疫期出车的深圳的士司机可领出车奖金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出车奖励发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及政策解读。
奖励对象
2020年2月7日至4月6日期间(共60天),全市登记注册在营运的巡游车驾驶员。无论是主班、副班还是机动驾驶员都可作为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单个驾驶员日(0:00至24:00)营运里程达到100公里或营运时间达到5小时的,给予当日出车奖励50元。每车每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元。
奖金来源
出车奖励资金来源于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在市交通运输局的一般性经费中列支。
发放流程
为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发放流程设计了6个环节:
①数据采集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综合监管一体化服务平台”,每周提取营运驾驶员的日营运里程及营运时间等数据并向企业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巡游车企业对公示数据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复核,逾期视为无异议。
②企业申报
防疫奖励期内,企业运营满30日即可填写《XX公司关于申请2020年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的请示》、《XX公司2020年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申请登记表》申报1次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申报,共申请2次。
《登记表》电子版填写,纸质版打印后每页均须由企业负责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③审核汇总
审核汇总。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出租车协会对企业报送的《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审核,并制作《2020年巡游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④奖励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登记表》、《汇总表》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业可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复核,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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