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考模式确定为“3+1+2”。
此外,《方案》中明确广东新高考不再分文理科,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
一年有春季夏季两次高考
根据《方案》,我省新高考将把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别是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两类高考如何区分,以什么为录取标准?根据《方案》,我省将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其中,合格性考试是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春季高考主要进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选择性考试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夏季高考主要安排本科高校考试招生。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其中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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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科实行“3+1+2”模式 有12种选择
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新高考政策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后,考试科目组合将会变化,不再分文理科。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如此一来,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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