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税务局消息,自1月23日20:00时起,深圳市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部分业务。一起来看看。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9年2月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并库系统。2019年1月23日20:00至1月31日,暂停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特殊流程缴税、税收优惠事项、计税价格复核和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费用核实等业务。
2019年1月23日20:00至1月31日,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保险机构实时代收代缴车船税系统、海事局代征车船税系统暂停办理业务;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房地产交易特殊流程缴税、房产交易税收优惠事项、房产计税价格复核、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费用核实等业务暂停办理;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所有涉税(费)业务: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和相关证明的开具;
4、涉税咨询辅导业务等;
可以正常办理的业务包括:增值税发票的网上认证、发票开具、数据上传可正常使用,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可正常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自2019年2月1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涉税(费)事项办理场所(渠道)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以上就是深圳市税务局暂停办理房地产交易部分业务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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