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了解深圳5+5入户申请复核时间延期至10月30日,另外,关于深圳入户又有了一些规定,很多深圳的小伙伴还不是很清楚,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5+5入户申请复核时间延期至10月30日
按照7月17日开始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俗称“5+5”积分入户政策)的要求,深圳一女士提交了2009年办理的深圳商品房房产证等相关资料。随后收到“条件不符合”的提醒短信,,9月21日她到档案大厦填写了复核申请表,复核时间最后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
“5+5”积分入户政策为长期在深圳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了一条新的入户渠道,试行期为三年。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和这位女士一样,有部分申请复核房产信息的网友也在深圳新闻网论坛或报料邮箱里留言。9月23日冯女士收到的短信,意味着复核时间最后截止日期从10月25日延期至10月30日,推迟了5天。
深圳5+5积分入户相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购房条件】
1、网友问:
“【深圳市公安局】经数据比对,您提交的2017年度积分入户申请没有达到当前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同时历史上拥有一套满5年合法产权住房的基本条件。如有异议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规土委窗口(梅林凯丰路16号档案大厦,电话:88120123)进行复核。如对相关结果无异议,请登录申请平台撤销申请,以免影响您的诚信记录及今后的积分入户申请。”
我也有收到这个短信,同时我按短信的意思撤销申请了。我打了两次公安局电话84465000,两次的回复不一样。我是2011年购房的,房地产权证写得很清楚,但是房地产权证下来是2014年(即登记日期)。
第一次的回复是:满5年是按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计算,所以我不满5年。第二次的回复是:多少年是规土委审核,她不知道以哪个日期计算。然而我想再次申请却提醒我社保未达5年无法申请,我的社保最少有8年。
答:
这个问题主要是涉及到市规划国土委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时间的认定起点问题。一种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正式核发时间为准,一种是以购房合同或者是司法判决等等方面的材料为准。
这两种方式中,拥有产权登记证书的比较简洁明了容易操作。因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认定的。这两天有网友就这个问题提出了疑问,据我了解,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正在对这个审核有进一步的明确要求。请这位网友。耐心的再等待一下,不要着急。
2、网友问:
我也收到市安公局发的积分入户房产不符合的短信,公安局的电话打不通,但我前天在公安局的网站咨询了暂未收到回复。
我2010年购买的商品房,持有4年多,卖了,立即换成现在这套房2年多了。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拥有深圳合法产权房且已满5年呢?就是说,如果租房满5年也可申请,但象我这样近7年来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只是因为中间更换过就不符合要求吗?下面这句话中“且已满5年”是指一套房要持有5年吗?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我也看过发改委的文件,也不能确认是否需要一套房实际持有5年。因为如果是这样,我则不符合条件,但政策本身似乎本意不是这样吧。
答:
根据该网友的描述,她在深圳拥有一套商品住房的时间没有满5年,那么根据规定是不符合本次政策申请的基本条件。但是她可能对政策不公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其实想一下虽然租房5年可以参加排名,但是分数的话,对比购房满5年的这个数值是大大降低的。换句话说,就是说租房5年的入围的也并不是在排名方面是占优势。
3、网友问:
你好。原拥有一套满10年合法产权住房,但现在因经济原因已经出售,不明白是否符合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敬请咨询解答,多谢!
答:
如果他只有一套拥有10年的合法产权住房并且现在已经卖掉,其名下现在是无深圳市的住房,那么显然是不符合此次的这个入户申请条件。
4、网友问:
你好,我是申请“5+5”积分入深户的。我的第一套房是2006年11月份购买的,我和我老公各占百分之五十,但这套房已经卖了。按照政策规定,可以用最早的商品房来积分。递交申请资料后,我在昨天收到了以下信息,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你。
【深圳市公安局】经数据比对,您提交的2017年度积分入户申请没有达到当前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同时历史上拥有一套满5年合法产权住房的基本条件。如有异议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规土委窗口(梅林凯丰路16号档案大厦,电话:88120123)进行复核。如对相关结果无异议,请登录申请平台撤销申请,以免影响您的诚信记录及今后的积分入户申请
答:
这个网友的问题表述不是特别清楚。他只讲到2006年的他有了第一套的商品住房,但这套商品房持有的时间是不超5年并没有明述。他现在是否仍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也没有明述。如果这两条件都符合那么就应该是符合这个入户的基本条件,如果不符合那就不符合。
5、网友问:
冯女士和丈夫在南油地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各占50%份额。房产证为2009年办下来的。收到公安局发送的短信显示没有达到“当前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同时历史上拥有一套满5年合法产权住房”的基本条件。现已申请复核。
答:
这个冯女士的购房信息还没有复核的,并且她自己有充分的证据表明2009年已经办理了房产证书,那么她通过正常的渠道向市规划国土委申请复核,应该能查找到未能够直接通过数据后台自动比对的原因所在。申请审核应该会及时得到纠正。请不要着急,耐心等待。
6、网友问:
房产到2017年底才满五年的话可以申请吗?如果现在还不满五年就交申请的话会影响明年的申请吗?
答:
现在不满五年不可以申请,明年满五年就可以明年申请。现在申请如果不符合条件还不撤销继续贸然的申请,会影响到自己的诚信记录,也有可能会因虚假申报而被列入黑名单,受到两年不允许申报入户的惩戒。因此建议不选择在2017年进行申报,应该在符合条件后的2018年进行申请。
7、网友问:
社保已经交了十年了,和父母一个户口本,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2005年的商品房。这样房子可以用来积分入户吗?如果不可以,难道变成租赁吗?具体要怎么弄呢?
答:
住在自己父母的房子里面,房产是自己父母的名字是不能够视为本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这个法律关系是很明确的。
8、网友问:
我1997年买的房子,以前买了社保,后来退了。我办了10年的居住证,后来要社保才能办,去年就没有办理(居住证)。我今年53岁。可以申请积分入户吗?
答:
实际上是社保问题。1997年买了房子,现在如果还继续拥有的话显然是符合购房条件的,社保条件是否符合看他有没有累计满五年即可。
9、网友问:
父母房产各占50%份额,都符合(积分入户)要求,是不是每个月,每人各加一分?
答:
夫妻双方,房屋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并且同时符合本次入户申请的基本条件,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受理同时打分,符合条件的话如果(积分)同时在一万名之内,可以入围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