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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2)

[作者:wnjdtq]
2012-07-17 18:06

  5.报销比例:

  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比例(%)每年限额(万元)

  在职员工200050502

  退休职工130070302

  70周岁以上130080202

  林口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0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至3万元3万元至4万元4万元至7万元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85% 15%90% 10%95% 5%

  二级医院87% 13%92% 8%97% 3%

  一级医院90% 10%95% 5%97% 3%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7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补助10万。

  林口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市级医院 50%;县级医院:60%;乡镇医院为65%

  6.就医:

  请到医疗手册选定的医院、专科医院、社保规定的16家A类医院就医。就医时应出示医疗蓝本,

  并须保存医院为你出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药物治疗明细单,以便报销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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