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标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气管插管 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X光机
电冰箱 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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