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驾校学车 > 学车指南 > 正文

机动车违规行驶扣分行为一览(2)

[作者:ggbiw]
2014-12-15 16:31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