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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让人反感的不良驾驶行为(3)

[作者:贾心]
2015-06-02 14:47

  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在禁止鸣笛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目前,北京制定了限制鸣笛的细则:“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同时还规定:“机动车在非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地区内行驶如需按喇叭时,一次时间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三次,不准用喇叭叫门叫人。”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被罚款100元。

  路口倒车

  危害指数:★★★★★

  路口尤其是交叉路口或者十字路口、高速公路的路口通常是比较复杂的交通情况,一般这些地区车流较多,行人也会比较集中,如果因错过路口而倒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013年8月,温丽高速金华方向转长深高速匝道口富岭互通处,一辆温州大客车因错过入口向后倒车,后方货车避让不及,两车追尾侧翻。客车上多人受伤,货车上一死一伤。追尾瞬间,客车上10多人被甩出车外。除高速公路之外,城市道路路口倒车也易造成交通事故,今年5月在广州市的湖滨北路与青溪路路口,一辆货车倒车时撞倒电动车,电动车上一位60多岁的女乘客当场被碾轧致死。

  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一般情况下,条例第五十条所述情况是轻微违规,罚款额度应该执行最低标准,即200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但若出现其他交通事故如上述倒车致人死亡,需按照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判罚。

  占用应急车道

  危害指数:★★★★★

  近年来,占用应急车道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扰乱交道的现象,甚至一些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引起了救护车或消防车不能及时到达病人或事故现场而带来重大不良影响。应急车道是指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按照交通规则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私家车等占用应急车道,导致救护车寸步难行,耽误患者救治时间”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今年2月20日,云南巧家县1岁3个月的男童遭遇车祸严重昏迷,由于私家车占用应急通道,救护车被堵1个多小时,到医院后男童被确诊为脑死亡。据介绍,目前各环路走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较多,北京交管局2014年10月份至12月两个月期间的数据显示,车辆占用公交车道17.2万起、占用应急车道1.9万起,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屡见不鲜。

  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车辆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过水坑不减速

  危害指数:★★★☆☆

  遇到下雨天气,不少路段容易积水,特别是一些坑洼不平的路面,汽车经过时,就是一片“水花四溅”的场景。在有行人的路段,时常可见不文明的机动车司机,不仅不减速,还轧水坑飞驰而过,留下被溅了一身泥水的行人,站在路边一肚子怨气。

  今年3月,云南一女子下雨天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泥水,咽不下这口气的女子骑电单车一路狂追,最终在300米外将越野车截停后,直接将一板砖砸在汽车发动机盖上。

  处罚:关于过水坑不减速的行为,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过水坑时减速慢行,避免溅伤行人,不但是一种良好的驾驶习惯,而且在很多时候可以保证自身安全。下雨天,由于道路看不清,水坑深浅难判,提前减速查看也可以防止汽车熄火。

       以上就是关于最为让人反感的不良驾驶行为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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