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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新规定 装置统一上岗须持教学车辆证

[作者:薛沱]
2014-06-04 13:51

  教练车又出新规定了!根据《办法》规定,所有教练车装置必须齐全,都要“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器、培训计时装置、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并具有统一标识。

  “培训价格公示:C1培训费6730元……”23日上午,在新店镇一家驾校,两面超大LED屏不停滚动播出该校的培训费标准。《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下月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驾培机构应公布培训费用标准并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记者发现,福州多数驾校已经完成“培训费上墙”,相关的配证、验车工作也基本完成。

  教练车装置必须齐全统一

  在该驾校训练场上,记者看到教练正在调试后视镜,和以往教练车不同的是,在副驾驶室前方还加装了一面小的方形后视镜即副后视镜。

  市驾培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规定,所有教练车装置必须齐全,都要“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器、培训计时装置、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并具有统一标识,各驾培机构车身颜色符合规定,色调统一,车门两侧标明驾培机构名称和监督电话”。

  教练车必须持证上岗

  《办法》首次要求教练车须有教学车辆证才能上岗。市驾培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教学车辆证一车一证,上面印有教学车辆有关内容,包括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内容,且保证与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和驾培机构的培训许可证信息一致。

  23日记者从运管部门了解到,目前福州3500多辆备案注册的教练车已陆续拿到教学车辆证,还有100辆左右的教练车因为还要进一步检测,等结果出来后才能领到证件。

  《办法》规定:“驾培机构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新申办的驾培机构应当配备自有教学车辆100辆以上;(二)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 驾培机构应使自有教学车辆逐步达到规定的数量;已取得的许可期限届满后,城区及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的驾培机构应当配备自有教学车辆100辆以 上,永泰县、罗源县、闽清县的驾培机构自有教学车辆数标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结合各县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市运管部门表示,目前福州80多家驾校中,车台数达100辆以上的大规模驾校仅3家,今后将根据《办法》,进一步推动福州驾校的规模化整合,做 大做强福州驾培市场。记者获悉,目前福州市80多所驾校的许可期限都在2018年12月以后,也就是说,还有4年多的时间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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