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佣金支付管理,严格规范车行代理业务,规范新车购置价和修理工时、配件费行业标准,以达到规范深圳市车险市场,彻底堵住车险“黑洞”的目的。
代销车险保单需载明代理人信息
车险经营中一直存在黑洞,主要有车险代理销售手续费支付混乱;伪造事故车辆及事故车辆维修存在欺诈。深圳保监局及保险同业公会已有过多轮规范及治理,日前,深圳保监局再发《通知》,要求各公司应定期将车险业务佣金支付情况向深圳保监局报告,报告项目及填报规则应按照《车险业务佣金支付情况报表》填写保费收入、佣金率、业务员提成、渠道建设费等。
为提高中介业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遏制虚挂中介业务等违规行为,自2011年6月1日起,建立代理人信息保单载明制度。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销售的车险保单必须打印代理人有关信息,包括代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制定新车购置价行业标准,严禁随意提价降价
高保低赔被媒体揭露后,引起保险业高度关注。新车购置价涉及保费计算和保险赔偿,直接关系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通知》严禁保险公司通过随意提高或降低新车购置价方式侵害消费者利益。并要求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要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组织行业合理确定新车购置价行业标准,指导保险公司的承保工作。
制定修理工时费、配件价格行业标准
《通知》明确禁止以获取交易机会为目的,与车行共谋提高修理配件费、工时费等标准,输送额外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过高或明显不合理的修理工费、配件价格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赔偿成本上升,也加重了保险消费者负担。《通知》要求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应尽快制定各主要车型合理的修理工时费及配件价格标准,指导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对使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新车购置价进行承保,或者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行业平均水平的工时费、配件价格向车行变相输送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监局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理赔及违章次数与保费挂钩应保前提醒
今年3月正式实施《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来,上年有违章车主及理赔车主表示,没有获得提醒被提高保费不妥。保监局在此次《通知》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完成保险费计算后、出具保险单以前,须向个人车辆投保人发放《深圳保监局给车险被保险人的温馨提示》,经投保人签章确认后,出具商业车险保单。提醒内容中有“您的保险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都将对您下一年的车险保费产生影响”内容。
各公司理赔人员在个人客户填写车险索赔申请之前,须向其发放《深圳保监局给车险被保险人的温馨提示》,并根据客户要求,介绍费率浮动具体内容,指导客户进行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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