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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九选三”单人考试注意事项

[作者:rifnr]
2010-08-05 20:43

1、考试签到:须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验证指纹领取并保存签到号,在候考过程中需暂时离开的,需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离场登记;

2、考试项目:每一考试车道除必考项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两项之外,计算机系统随机选考一项,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布当天各考试车道的选考项目,请注意查看;

3、考试车道和车号:计算机系统随机分配每人考试车道和车号,广播叫号时个人考试车道和车号会在电子显示屏显示,候考大厅墙上有考试车道场地线路图,请注意查看;

4、验号上车:广播叫号后,应立即到候考大厅出口处领取“考试项目单”,其上注明有考试车道、车号以及考试项目,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车道的起点处验号上车;

5、安全带和车门使用规定:上车后应立即扣好安全带,关好车门,待完成全部考试项目并经考试员确认后,方可解开安全带或打开车门,擅自操作造成车载计算机评判为“考试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6、车内语音提示:车内语音会提示“开始考试”、“考试结束”、预报每一考试项目,报告考试结果,考试员指令也经车内对讲发布;

7、故障申报:可在车内大声申报考试过程的疑难和故障情况,考试员将通过车内对讲设备回复和指引;

8、安全间距及等候:请与前方车辆保持20米安全间距,如遇有前方车辆正在该区域考试时,请在项目区感应区外停车等候,待前方车辆完成考试后方可进入该项目区域;

9、回程车道:完成全部考试项目后,应在车道掉头位置按照标志、标线指引,驶入回程车道回到考试起点处由考试员确认考试结果;      

10、第二次考试:预约考试后每人当天有两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必须回到起点,重新再考一次;

11、设备维护:被考人除按规定操纵车内油门、方向盘、制动器、离合器、变速杆、倒后镜和座椅等驾驶机件和装置外,不得擅自触摸和操作车内其他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12、成绩确认:完成全部考试项目后,请到候考大厅外的成绩单打印处,打印成绩单并签名确认。


温馨提示:

1.考试时应心情放松,最大限度发挥平时训练时的驾驶技能。实在紧张时,可进行几次深呼吸自我缓解情绪;

2.上车起步以及停车前请不要忘记提前开启转向灯;

3.车速控制:项目考试过程可用一挡行进,并用半联动控制车速。但在无项目路段必须根据路况提高车速,并熟练地进行加减档,行车过程中不得连续使用离合器,否则可能被判为空挡滑行;

4. 上车后尽快感觉考试车离合器的结合点位置,坡道起步和停车项目要做到离合器、油门、手刹三者的协调配合,待离合器结合车辆抖动时,才能放手刹起步;

5.九选三考试不仅进行项目评判,还对被考人控制方向、车速以及保持安全间距等控制车辆综合能力,以及遵守标志、标线,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等基本安全意识等进行35项综合评判,其中有16项标准,一旦违反即为考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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