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未婚妈妈越来越多了。但未婚妈妈并不是那么好做的,光准生证和宝宝户口就是未婚妈妈的两大难题,一起来看看吧!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将此次人口日的主题,确定为“青少年怀孕”。这些怀孕少女中的一部分,或因为手足无措,或因为母爱涌动,最终生下了孩子。而她们中的不少人,因为没合法的婚姻手续,会成为年轻的“未婚妈妈”。
虽然备受道德责难,可近些年来,包括“少女母亲”在内,未婚妈妈这个群体还是在日益扩大,虽然没有人知道这个群体的确切人数。现代快报记者经调查了解到,未婚妈妈分布于国内各个城市,各个行业,分布在各个年龄段,她们正努力以自己的肩膀,为小生命和自己的生存负责。不过,因为孩子落户、上学困难,以及经济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让她们中的大多数,对前路感到迷茫。“对于我们来说,只能看眼前,没法看未来。”一位未婚妈妈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看法。
计生委:“未婚妈妈”的概念包含多种情况
“落户需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我现在一个也没有。”孩子的落户,是薇薇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薇薇说,据她目前了解,如果在出生证上开“单亲”、只写母亲一方的名字,一方面可以少交点罚款;另一方面,方便她以后单独带着孩子,回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扬州落户。可是,如果这样,当以后走投无路、上法庭向孩子父亲讨要抚养费时,也就少了一项有力的证据。而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落户则还需要父亲一方的材料,可是,万一父亲一走了之、从此“失踪”,就等于落户一事走入了死胡同。在这种情况下,也有妈妈选择“假结婚”,给一些报酬,换得一张结婚证和一张离婚证。
“实际上,‘未婚妈妈’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南京市计生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仅仅是“未婚”这一概念就包含很多种情况。“比如是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不能结婚的,或者是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但是生育的时候是未婚状态的,这不是简单的两个字‘未婚’,就能说得清楚的。”
记者了解到,尽管法律上规定,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过,仅上户口一项,对非婚生儿童来说,就困难得多。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里要求:办理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提交的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而这些涉及孩子父亲的证明,是不少未婚妈妈很难提供的。此外,违反了计生相关规定的“未婚妈妈”们,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2012年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3.6万元计算,实际收入在7.2万元以内的人士,非婚生育一个孩子,需要缴纳几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而非婚生育两个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可以达到十几甚至二十万元。实际收入超过7.2万元的人士,这一数字会更高。
南京计生委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未婚妈妈”的问题涉及到很多职能部门,而每个“未婚妈妈”的情况又不一样,因此在处理时,要遵循“个别案例个别分析”的原则。
"未婚妈妈’是一个社会问题,计生部门近年来也在不断地加大对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力度。”目前,南京市的相关教育已经普及到了中专和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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