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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怎样打?

[作者:cbdoc]
2012-03-08 09:26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意识的转变,离婚已不再遮遮掩掩。当夫妻感情出现纠纷,当婚姻不能继续,当共同生活无法维系时,离婚便成了选择。在离婚过程中,怎样更好的保护怎ô的合法权益呢?在我国,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已协商确定,做出适当处理,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裁判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主要是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

  一、怎样争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诉讼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δ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ô如何确定抚养权呢?“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我个人归纳有以下几个原则: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3、十周岁以上的δ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收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管怎样,夫妻离婚,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夫妻要充分考虑子女的感受,要充分保护子女的利益,要多为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

  二、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何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一、二》中已有充分表述。现实生活中,分割比较困难,同时争议也最多的是大额财产比如房产归属和股权分配等问题。。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按揭房产如何处理?“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是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结合法院的判例我个人认为,对于此类房产,首先应认定该房产属一方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款项应当视为共同投资,此款项分割时应根据房价的市场变化予以均分”。

  夫妻一方是某一公司的股东,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的股权怎ô办?董律师说,对于共同财产中股权的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了部分原则性的规定。由于此类案件比较少见,鲜有判例可以参考,建议夫妻双方尽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此事。离婚时一方坚持要求分割股权的,应考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相对人的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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