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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306名

[作者:莫价炷]
2017-10-23 16:46

  近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人社局分别发布公告称,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考306名教师、市属公办中小学11月公开招聘教师101名,今天(10月23日)10时起开放报名,11月12日笔试。值得注意的是,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以下是公告详情: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294个岗位306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招聘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6、2017、2018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下同);

  (4)2017年10月23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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