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规定
1、办公秩序
⑴上班迟到5分钟内,扣5元。5分钟以上扣除10元,并加处每分钟1元计算。上班时间早退,提前5分钟内扣10元,提前5分钟以上扣除20元,并加处每分钟2元计算。当月迟到、早退第二次者,当月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予以待岗处理。托人打卡与受打卡者,均以旷工论处。上班忘记打卡者,首次扣款30元,当月第二次扣款50元,当月三次以上,予以待岗。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300%,连续旷工2天或年累计旷工3天(含3天)予以辞退。禁止员工私自交换顶班如有发现视作旷工处理,部门不上报,追究部门主管责任。营销人员如借出差名义而未出差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如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在职同类的业务,予以开除。
(2)行政主管有权审批一天内的病事假;二天以上(含2天)须报 总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权限的属违纪行为。
(3)病事假必须提前12小时递交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生效。病假应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查阅病历卡,发现手续不符的,作旷工处理;如出院后不及时上班或进行第二职业的,予以辞退。急事电话、传真、带信请假的,必须在上班当天补假,隔日超时无效。口头请假者作旷工处理。若超过请假天数再请假不发任何工资。
(4)员工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提出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报告,一个月后按规定办理,否则,作连续旷工处理。
(5)未按规定交接班,擅自离岗,处100元罚款;如因此造成产品报废及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报废产品的全部损失,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6)上班时间聚众在岗位上聊天、吃零食、打瞌睡、看书报、干私活、上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属屡犯的予以辞退。
(7)因管理不严,保管不妥,使用不当等造成物资被盗、遗失的由责任人赔偿。造成后果或较大影响的,予以严重警告、待岗、直至开除。
(8)员工擅自动用公司工装夹具,专用设备干私活的按加工费的2倍罚款,属屡犯的予以开除。
(9)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整理工具,清洁机台(按“5S”管理标准:5S”是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和素养(Shitsuke)这5个词的缩写。)每次罚款50元,属屡犯的,予以严重警告,直至除名。
(10)员工无理取闹、消极怠工或漫骂、诽谤甚至围攻主管工作人员,干扰正常办公秩序的一律除名。
(11)粗制滥造、玩忽职守、无视工艺纪律,因此造成质量问题的,按工程损失部分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经济秩序
1、为牟取私利、提供虚假发票、单据、冒名模仿主管领导签字行骗的、予以严重警告,直至辞退;并按不当得到的5-10倍赔偿,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的,按总额的5-10倍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借用公司资金不按时归还或借名领用公款作他用,按前款执行。借用资金应由部门负责人督促追缴,无法追回的由部门负责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3、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不负责,被诈骗等造成损失的,予以严重警告,直至辞退,并赔偿全部损失。
4、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便利。影响公司利益和正常秩序的,处索取和收受价格的5-10倍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自已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岗位相同产品及配件,获取非法利益的,予以严重警告、撤职,并没收非法利益收入,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
6、 有下列违反资料秘密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予以严重警告,并处于5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和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并按照信息资料价值的2-5倍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A、以盗窃、利诱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资料秘密的。
B、 违反公司保密资料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资料秘密.资料秘密是指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且有实用性,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七、公共秩序
1、员工上班时间着装端正,讲文明礼貌,敞怀、赤膊、穿背心、穿拖鞋,予以警告并处20-50元罚款。
2、规定不准吸烟范围内吸烟,处50-200元罚款。重点部门吸烟加倍处罚。
3、保护环境卫生,对乱倒垃圾、污水、沾污墙壁、攀摘花木等行为者,处30-100元罚款及赔偿全部损失。
4、下班时不按规定关锁门窗,做好防范工作的,处20-50元罚款,重点要害部门加倍,节假日、休息日加倍处罚。
5、爬窗、撬门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其它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屡犯或者造成后果的,赔偿全部损失,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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