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攸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和产品质量安全。我县质量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上升,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得到了有效的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目前,我县已有山东名牌产品4个,山东服务名牌2个;4个山东省地方标准已获得省质监局批准发布;3家企业获得了2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2家企业获得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3个地理标志产品获省质监局批准立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从事质量工作和品牌建设的结果。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要以今年质量月活动的开展为新的起点,齐心协力,再接再厉,努力推动我县质量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在此,提三点希望:
一是要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始终把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力;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产品品质和科技含量;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知名度;通过实施卓越绩效评价标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是要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诚信是企业获得消费者、赢得市场的关键要素。面对外需萎缩、内需不足等严峻形势,必须把质量诚信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要教育职工增强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重信誉、守承诺,要加强售后服务、质量追诉和质量诚信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国家(三包)规定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保护用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要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好本行业的产品。各监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全面监管,权利与监管责任必须一致,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企业要对其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法律责任。质监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和综合协调作用,要借“质量月”活动平台,周密计划,科学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管理的浓厚氛围,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质量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21-07-0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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