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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大鹏坪山龙华选调公务员共399名(2)

[作者:吴轨]
2016-10-26 10:02

  (三)考试、履职评价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地点设在深圳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得分合计而成。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5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履职评价考查考生近三年公务员经历年度考核结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履职评价得7分,近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履职评价加1分;近三年获得“称职”等次的,每次履职评价加0.5分。如首次进入公务员队伍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

  (四)考察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录用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经用人单位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考察人选中,现任深圳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考察人选现任深圳市内公务员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提出拟选调人员的意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综合考试成绩、履职评价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的人选中,属深圳市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按市内公务员调动手续办理;属深圳市外公务员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研究任职,并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详情请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dpxq.gov.cn/查询。

  考生咨询电话:0755-28333214,0755-28333205,0755-28333212,0755-28333093,0755-283331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五、其他

  本次选调对进入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结束后,向补贴审核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若考生提供的票据起始地点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始发地不一致的,将以两者较低的始发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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