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财政厅直接管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办理须知
一、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全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0-5:00;
二、受理地点:济南市济大路3号103室。
三、受理对象:省直、中央等驻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四、新办证程序(一)
办证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应参加并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科目;逾期未办及其他人员应参加并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全科考试方可申请办理。
(二)办证程序:1、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进入信息采集入口进行注册并如实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
2、“会计从业人员信息表”经所在单位财务、人事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到我处申请办理。
3、申请材料受理后,出具“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理通知单”。
4、受理时限为16个工作日,凭“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需提供的材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需盖单位财务、人事和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及会计类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五、变更登记程序
1、网上打印《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2份,用钢笔或圆珠笔改写基本信息;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变更事项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其他变更事项有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无证书的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
3、交纳上述资料,等候审核办理。
六、调转登记程序
1、转出
(1)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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