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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和免费师范生的区别 免费师范生资料(2)

[作者:gazby]
2017-05-27 14:59

  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履行一定时期的中小学教育服务。有的考生和家长误认为,“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部贫困地区任教服务”。实际上,按照政策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其服务区域不完全是西部地区。如果免费师范生的生源所在省份不是西部地区,当然也就不存在必须回西部任教的问题。

  第三,“任教服务”不等于“上山下乡”。

  政策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有的考生和家长据此认为,“任教服务”就是“上山下乡”。实际上,免费师范生也可以选择到城镇学校工作,只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需到县级或以下学校任教服务两年。服务期间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签约单位,工资由原签约单位发放,两年服务期满,直接回签约单位工作,不存在再次择业的风险。

  第四,“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等于“考研受限制”。

  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有媒体因此报道,“免费师范生考研受限制”。这是一种片面理解。实际上,按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毕业时经学校考核符合要求的,即可直接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且对工作业绩突出、学业特别优秀的还可继续攻读教育博士学位。可见,毕业时经学校考核符合要求的免费师范生实际上实现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存在报考受限制的问题。

  第五,“签订协议”不等于“定终身”。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有的考生和家长据此认为,“签订协议”就是“定终身”,这是一种片面认识。实际上,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需在教育系统工作10年,这是国家的一种鼓励和引导政策。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等于“定终身”。

  以上就是关于师范生和免费师范生的区别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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