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教育培训 > 高等教育 > 正文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解析(2)

[作者:刘火]
2016-05-27 13:53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六:吉林和黑龙江少数民族加分根据高考答卷的民族文字决定

  我们还注意到,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更加奇特,不是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是否加分的界限,而是根据少数民族考生高考选择的文字来确定加分分值。例如吉林省规定: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投档。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七:西藏少数民族只要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就加分

  在伟大的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规定更加简单明了:

  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八:新疆只要报考其他民族招生计划就加分

  而在新疆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更有点“意思”。看似在民族之间更加“公平”。少数民族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民考汉)或者汉族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招生计划(汉考民)都享受加分待遇。新疆规定: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上面对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