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广州市荔湾区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须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须知
一、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连同加考合格后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证书》进行办理。
2、没有会计类学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合格成绩通知单》,凭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合格成绩通知单》1年以内,连同《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五级以上的《珠算证书》。
二、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时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同一底片);
4、荔湾区辖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所在荔湾区单位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一式一份);
5、户口所在地属荔湾区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本人荔湾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荔湾区辖内无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提供荔湾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暂住证(IC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或五级以上的《珠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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