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因工作发展需求,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具体选调规则详见下文!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现任副科长领导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均可报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学历学位要求
最高年龄为32岁(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其他要求
1.符合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选调职位未确定具体科室,最终选调人选须服从内部调剂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选调公告发布后,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gqczj@lg.gov.cn。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然后上传扫描件。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扫描件。
(5)1000字以内的书面自我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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