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24时止,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3.咨询电话:0755-28922520、0755-2892226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资格初审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龙岗区财政局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和职位需求,经审定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另行通知。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5倍的,我局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选调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谈,笔试题型为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考虑考生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笔试成绩等情况,按照选调名额的5倍确定面谈人选,不足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谈。笔试、面谈由我局组织。考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龙岗区财政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龙岗区财政局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对象到我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龙岗区财政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六、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至2020年10月31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选调后的公务员依报考的职位层级确定职务(职级)。
(四)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五)本方案由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3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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