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求,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聘用制仲裁员,具体招聘规则详见下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有严重扰乱社会及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或违纪记录,被原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相关招聘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4楼422室,公交站“和兴花园”和“龙岗党校”中间)
报考咨询电话:0755-28949217/89230070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如资格初审时无法提供则需现场签订承诺书(附件3)
6.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外,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超过拟招录人数3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拟招录人数3倍的,需先进行笔试。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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