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指在人才队伍各个领域中层次比较高的优秀人才,或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的人才。下面,给大家介绍2020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申报指南,请知悉!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6年修订版)》
二、申报对象
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6年修订版)》认定条件之一。
2.(在宝安就业的)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在宝安注册并已存续半年以上。
(在宝安创办企业的)申报人在宝安区创办企业半年以上且本身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
3.在宝安区全职工作,实际工作地址原则上在宝安区内。
4.用人单位注册地、申请人社保缴纳地、个税缴纳地均在宝安区内,且由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所全职服务的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5.申请人在宝安区实际薪酬待遇不明显低于市场同类全职岗位水平。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政策待遇
获得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资格(有效任期内)。
五、申请材料
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
3.根据《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6年修订版)》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市以上高层次人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评审所得,需提供评审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任职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纳税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详见《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类材料说明》(无有效期限的证书或文件应在取得证书或文件5年内申请)。
4.(在宝安区就业的)与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最近半年的企业纳税证明(事业单位不需提供纳税证明)。
(在宝安区创办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以及最近半年的企业纳税证明。
5.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申请人最近6个月工资收入流水。
6.社保局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7.税务局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8.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摁手印)。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材料1、5、6、7、8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复印件上手写签名及“已核,与实际情况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六、责任部门
根据《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6年修订版)》,各类人才认定分别由区人力资源局商以下部门负责解释、办理:
1.产业类(科技创新领域第1-10项、经营管理领域第11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电话:27880232
2.产业类(经营管理领域第1-8项及第10项、科技创新领域第11、13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27660896
3.产业类(经营管理领域第9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财政局,电话:27789245
4.产业类(经营管理领域第12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司法局,电话:27874702
5.产业类(科技创新领域第12项、经营管理领域第13-17项)、综合类(第6-14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电话:27751325
6.产业类(技术技能领域)、综合类(第1-5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电话:27803246
7.教育类
责任部门:宝安区教育局,电话:27337782
8.卫生类
责任部门: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电话:29640036
9.综合类(第15项)
责任部门:宝安区民政局,电话:29996736
七、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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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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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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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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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