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开展特聘岗位专干公开选聘工作,具体招聘详情请看下文具体介绍。
一、招录岗位
坚持服务大局、唯才是举、依事择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计划公开选聘综合文字岗特聘专干1名。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取得哲学(A01)、法学(A03)、教育学(A04)、文学(A05)、历史学(A06)或管理学(A12)硕士学位;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大型企业2年以上材料撰写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录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验证证明。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招录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日9:00至5月15日18:00。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limengting@jtys.sz.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综合文字特聘岗位”;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朱小姐:电话:0755-2955210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六、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D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5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10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
D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C类、D类考生均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审核要求
资格初审阶段重点对照各招录岗位的报考条件审核相关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初审不通过且取消面试资格,由遴选委员会成员通知相关考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资格初审的递补规则
笔试成绩A类考生因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初审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笔试成绩B类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其他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录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及录用审批为准。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列为各招录岗位面试对象。
2.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10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递补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5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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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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