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光明区,具体面试时间安排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通知。
(三)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3.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八、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二)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光明区,体检时间初定为面试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体检严格按修订后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选。
九、资格复审及录用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设在深圳市光明区,具体时间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录用考察工作。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严防假学历、假年龄、假履历。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遴选委员会成员通知相关考生。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十、公示、录用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投诉及不良影响,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由各招录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执行实施管理。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二)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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