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临时有工作不能及时去学校接孩子放学,咋办?校内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管理有补助吗?课后延时服务是否丰富和规范?开展活动的经费是否足够?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对课后延时服务做一些新的规定。其中提到,服务主体为学校,服务对象是面向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情况,原则上安排上课日的下午,延长2个课时,服务内容应更加丰富规范;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经费有所提升;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校内教师的取酬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且月补贴总额不超过班主任津贴额度。
2015年-2018年,深圳开展“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先后有320所学校成为“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市教育局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试点学校“四点半活动”授课、师资、学生参与度、项目受欢迎程度、家长及学校反馈、经费管理等内容,总结活动取得成效,同时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查找存在问题:
1.受相关政策约束,校内教师参与活动管理工作无法获取相应报酬,一些教师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2.活动课程丰富性不够、个性化不足、开展的频次相对较低;
3.按照原每生每年补贴350元标准,难以满足活动需要,学校用于支付外聘教师课酬、教学器具和场地等费用不足,生均成本约需1000元/年;
4.学校购买服务引入社会机构缺位,尤其在资质认定和资源匹配方面缺乏。
以上问题如何解决?《实施意见》作了进一步明确。
●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规范
其中,对“服务内容和方式”相应拓展,除德育、体育、艺术和科技等课外活动外,《实施意见》补充了学校“开展教师答疑辅导、学生自主作业的学习活动”,即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购买校外社会机构课程、就近开展的校外活动等,严禁进行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并规定“引入校外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
●专项经费每生每年标准提高至1000元
在实施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前,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市财政统筹财力,加大对该项经费的扶持力度,每年市财政预留教育资金结余部分,根据市教育局提出的分配方案(原则上市里对该项目的扶持资金不超过总经费的50%),由市财政转移支付给各区。在实施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后,该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安排。
课后延时服务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学校按照在校实际参与人数编报、核算所需经费,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学校年度封账后,对项目完成绩效进行公开公示。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各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办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专项经费预算由其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并由各区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建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审核与管理机制。
●校内教师参与服务有了经费保障
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校内外教师的取酬方面,校内教职工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取酬标准为起点,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且月补贴总额不超过班主任津贴额度;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外聘外籍人员进入校园参与课后延时服务须向有关部门报备。
●学校是课后延时服务主体
市教育局也强调,课后延时服务对象是面向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情况,原则上安排上课日的下午,延长2个课时,服务要求明确提出对本校教职工、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学校责任、课程管理等具体要求,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在课后延时服务中的主体作用,高质量设置服务课程,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真正有效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及教育高质量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此举的目标任务为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包括健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均能为所有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延时服务,切实减轻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生活压力。实施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五育并举、因材施教、质量第一、公益普惠等原则。
学校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发展需求,构建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最大限度地将服务内容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学校应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家长资源,建立资源引入和管理机制,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鼓励各区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用于本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监督管理、课程质量评价、师德评价、社会服务机构评价等方面。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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