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发布关于重点企业人才住房2021年度续约资格公示及相关事宜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重点企业人才住房租赁合同2021年度续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续签资格的企业名单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具体企业名单:
面向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续签资格情况(2021年度).xlsx
承租单位仍有人才住房保障需求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签:
1.承租企业注册地未迁出宝安区;
2.承租企业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在承租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时间
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9日(9:00-12:00,14:00-18:00)
(二)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业务办理大厅(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
(三)温馨提示
承租单位无续签意愿、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以及不再符合续签资格的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四)业务咨询电话
(0755)85901811。
1.首次签订的宝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
5.宝安区人才住房信息备案表(点击下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6.人才住房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如对续签资格有异议的,可在续约期限内由企业住房专员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安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签。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0755-85901800。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一)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承租单位前往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以上就是2021年深圳宝安区重点企业人才房续约资格通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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