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发布关于重点企业人才住房2021年度续约资格公示及相关事宜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分配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重点企业人才住房租赁合同2021年度续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下是宝安区重点企业人才房续约所需材料的相关内容。
1.首次签订的宝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
5.宝安区人才住房信息备案表(点击下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6.人才住房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如对续签资格有异议的,可在续约期限内由企业住房专员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安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签。
以上就是2021深圳宝安区重点企业人才房续约所需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2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