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政府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华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推出2021年第一批长租公寓,以下是长租公寓配租对象的相关内容。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总部企业、纳税100强、工业产值前50名、进出口额前50名、中小微创新前50强、上市企业及重点建筑业企业等七类企业
具体名单:
上述区重点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以上就是2021龙华区重点企业第一批长租公寓配租对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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